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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8月26日兑付,本期应偿付51,217,213.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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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8月26日兑付,本期应偿付51,217,213.11元

发布日期:2024-08-25 03:34    点击次数:80

(原标题: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8月26日兑付,本期应偿付51,217,213.11元)

2024年8月19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23高邮建设SCP003,债券代码:012384304)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发行人名称为高邮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0.5亿元,起息日为2023年11月30日,发行期限270日,债项余额0.5亿元,偿还类别为本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3%,付息兑付日为2024年8月26日,本期应偿付金额51,217,213.11元。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增进安排无,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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